有關最後一哩的三兩事
這是網路上轉載的文章,對於最後一哩的一些迷思與問題全都在這了,可以參考~
你以為台灣網路慢是錯在中華電信?只答對了一半,因為願意佈建光纖網路和銅線電纜的只有中華電信一家。
迷思.1: 中華電信的「用戶迴路」(last mile,最後一哩),也就是你每個月繳網路費的「電路費」,是用納稅人的錢鋪的
這裡「用戶迴路」分兩部分
迷思.1: 中華電信的「用戶迴路」(last mile,最後一哩),也就是你每個月繳網路費的「電路費」,是用納稅人的錢鋪的
這裡「用戶迴路」分兩部分
1.銅線電纜,含電話和ADSL
2.光纖,也就是光纖上網
1.銅線電纜用戶迴路:
儘管媒體通常這麼告訴你,事實卻是只有古早時期打電話用的「銅線電纜」是用政府的錢。而當政府開放民營業者切入網路這塊和中華電信民營化時,銅線電纜用戶迴路被認為是過時的技術,民營業者多著眼於「新技術」,如光纖搭配ISDN,故不想投入,於是中華電信用巨資向政府買下全台的銅線電纜用戶迴路
(來源,註.1)。並有當時想成立「銅纜局」但因民營業者認為太花錢而破局的傳聞,非常廣泛的流傳並被接受,因為符合當時環境。
(更正啟事:剛剛經網友指正說ISDN不是光纖,已將原先「光纖(ISDN)」,更正為更為精準的說法:光纖骨幹+ISDN。來源,"註解.2")結果剛好ADSL技術出現,可以直接透過「普通非光纖骨幹」如銅線電纜傳輸,在那個光纖不普及的時代,ADSL更具競爭力,銅線電纜價值跟著爆翻。
財團眼見押錯寶,於是選擇了最低成本的方法:對政府施壓。並出現了中華電信壟斷銅線電纜用戶迴路之說,諷刺的是法規明訂這些業者,必須在六年內建設100萬網路門號和用戶迴路設備。(法規全文,註.3)
巧妙的是,在「非常巧合」的時間點出現了「民間抗議行動」,要求中華電信開放用戶迴路,和財團訴求相同,並創造了適當的輿論壓力環境,替這些民營固網業者解了套。當時一般人都不知道中華電信早就向政府買斷銅線電纜用戶迴路,還以為是中華電信強佔政府的資源自肥,媒體也從來不說,和今天頗像。其間還發生孫道存掏空太電171億元、王又曾掏空亞太固網 (原東森寬頻)
272億的鬧劇,其中太電為台灣固網 (今台灣大寬頻)
的主導者(註.4)。不久後NCC公告(銅纜)用戶迴路為「瓶頸設施」,並強制中華電信以成本價租給民營業者。
2.光纖用戶迴路:
而現在的「光纖上網」使用的是光纖,並不是銅線電纜,這部分完全是中華電信民營化後,用自己的錢鋪設並維護的,從頭到尾都沒用過納稅人的錢。在銅線電纜用戶迴路時代的「民間抗議行動」已過了八年的今天,同樣的戲碼竟然再次上演,NCC「再次」要求中華電信以成本價出租用戶迴路,可是「這次」的用戶迴路鋪設時,中華電信早已民營化,也不曾請求過政府支援,於是引發爭議。
當初看好光纖的民營業者,「這一次」是否有和中華電信一同鋪設自己的光纖用戶迴路呢?抱歉,八年過去了,政府對民營業者百般呵護,連鋪設寬頻線路的管道都幫忙建好了
(見後文《M台灣計畫》),結果唯一肯投入建設的還是只有中華電信一家,政府出資幾百億幫忙挖好的管道也只能放著養蚊子。也就是「用戶迴路」早就開放了,只是財團不願投入才造成「獨大」。八年前跟八年後,他們還是一樣在原地爭吵著重複的東西。
台灣老闆的通病就是小氣不肯投資,人家還是不投入。所以你用民營業者的光纖如遠傳、台灣大,你還是要繳給中華電信電路費。
迷思.2:
NCC站在公平競爭這方
真正的公平競爭是讓其他業者們和中華電信一樣,自己鋪自己的線路,或和中華電信談判租用,再不然合作鋪設。中華電信並沒有使用納稅人的錢來鋪設線路。
但日前NCC已完成草案,要強制中華電信釋出用戶迴路(最後一哩)包含光纖線路,用成本價租給民營業者如遠傳、台灣大。不過並沒有要求他們用成本價轉租給消費者,而且維護線路還是要由中華電信「義務」負責。
不僅是當初由中華電信民營化時,向政府買斷的銅線電纜(電話和ADSL線路用這個),還包括中華電信民營化後,用自己公司的資金投資建設的光纖網路 (你家的10M/2M用這個),全部成本價送給民營業者。 (法規規定民營業者須於六年內設置100萬門號含用戶迴路;三家民營業者成立時共募集了2000億資金,同年中華電信資本額為964億元,其中台灣固網曾說要增加資本額至1000億並逐步整合成為市場龍頭,與中華電信抗衡
(註.4))
2.光纖,也就是光纖上網
1.銅線電纜用戶迴路:
儘管媒體通常這麼告訴你,事實卻是只有古早時期打電話用的「銅線電纜」是用政府的錢。而當政府開放民營業者切入網路這塊和中華電信民營化時,銅線電纜用戶迴路被認為是過時的技術,民營業者多著眼於「新技術」,如光纖搭配ISDN,故不想投入,於是中華電信用巨資向政府買下全台的銅線電纜用戶迴路
(來源,註.1)。並有當時想成立「銅纜局」但因民營業者認為太花錢而破局的傳聞,非常廣泛的流傳並被接受,因為符合當時環境。
(更正啟事:剛剛經網友指正說ISDN不是光纖,已將原先「光纖(ISDN)」,更正為更為精準的說法:光纖骨幹+ISDN。來源,"註解.2")結果剛好ADSL技術出現,可以直接透過「普通非光纖骨幹」如銅線電纜傳輸,在那個光纖不普及的時代,ADSL更具競爭力,銅線電纜價值跟著爆翻。
財團眼見押錯寶,於是選擇了最低成本的方法:對政府施壓。並出現了中華電信壟斷銅線電纜用戶迴路之說,諷刺的是法規明訂這些業者,必須在六年內建設100萬網路門號和用戶迴路設備。(法規全文,註.3)
巧妙的是,在「非常巧合」的時間點出現了「民間抗議行動」,要求中華電信開放用戶迴路,和財團訴求相同,並創造了適當的輿論壓力環境,替這些民營固網業者解了套。當時一般人都不知道中華電信早就向政府買斷銅線電纜用戶迴路,還以為是中華電信強佔政府的資源自肥,媒體也從來不說,和今天頗像。其間還發生孫道存掏空太電171億元、王又曾掏空亞太固網 (原東森寬頻)
272億的鬧劇,其中太電為台灣固網 (今台灣大寬頻)
的主導者(註.4)。不久後NCC公告(銅纜)用戶迴路為「瓶頸設施」,並強制中華電信以成本價租給民營業者。
2.光纖用戶迴路:
而現在的「光纖上網」使用的是光纖,並不是銅線電纜,這部分完全是中華電信民營化後,用自己的錢鋪設並維護的,從頭到尾都沒用過納稅人的錢。在銅線電纜用戶迴路時代的「民間抗議行動」已過了八年的今天,同樣的戲碼竟然再次上演,NCC「再次」要求中華電信以成本價出租用戶迴路,可是「這次」的用戶迴路鋪設時,中華電信早已民營化,也不曾請求過政府支援,於是引發爭議。
當初看好光纖的民營業者,「這一次」是否有和中華電信一同鋪設自己的光纖用戶迴路呢?抱歉,八年過去了,政府對民營業者百般呵護,連鋪設寬頻線路的管道都幫忙建好了
(見後文《M台灣計畫》),結果唯一肯投入建設的還是只有中華電信一家,政府出資幾百億幫忙挖好的管道也只能放著養蚊子。也就是「用戶迴路」早就開放了,只是財團不願投入才造成「獨大」。八年前跟八年後,他們還是一樣在原地爭吵著重複的東西。
台灣老闆的通病就是小氣不肯投資,人家還是不投入。所以你用民營業者的光纖如遠傳、台灣大,你還是要繳給中華電信電路費。
迷思.2:
NCC站在公平競爭這方
真正的公平競爭是讓其他業者們和中華電信一樣,自己鋪自己的線路,或和中華電信談判租用,再不然合作鋪設。中華電信並沒有使用納稅人的錢來鋪設線路。
但日前NCC已完成草案,要強制中華電信釋出用戶迴路(最後一哩)包含光纖線路,用成本價租給民營業者如遠傳、台灣大。不過並沒有要求他們用成本價轉租給消費者,而且維護線路還是要由中華電信「義務」負責。
不僅是當初由中華電信民營化時,向政府買斷的銅線電纜(電話和ADSL線路用這個),還包括中華電信民營化後,用自己公司的資金投資建設的光纖網路 (你家的10M/2M用這個),全部成本價送給民營業者。 (法規規定民營業者須於六年內設置100萬門號含用戶迴路;三家民營業者成立時共募集了2000億資金,同年中華電信資本額為964億元,其中台灣固網曾說要增加資本額至1000億並逐步整合成為市場龍頭,與中華電信抗衡
(註.4))
問題.1: 此舉是否刺激自由競爭,或是造成大家只願等著坐享其成,沒人願意投資基礎建設呢?
我們看看民營業者投資在固網上的資金額度便可知曉,答案呼之欲出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8679
據了解,中華電信內部對部分修法內容相當反彈。針對NCC要將中華電信建置的
光纖網路以成本釋出其他業者租用,中華電信認為,民國88年開放固網業務競
爭時,共開放三家新業者,三家都有自建光纖網路義務;但近三年每年固網投
資,其他兩家都只有10多億元,只有中華電信投資達200多億元。
↑相差20倍的固網投資金額。某間並列第二的民營業者,某年度資本支出,行動通訊部分為46億元,固網業務為12億元(項目為雲端和海纜),相差近四倍。我都不用作什麼,就有東西能用,那何必花錢呢?
問題.2:NCC是如何協調中華電信與民營業者的競爭關係呢?
雖然對中華電信用戶而言,免費昇速方案有利於消費者權益,但因為中華電信免費昇速方
案等於變相降價,不利於其他
ISP業者與其競爭,加上考量到服務品質維持的問題,NCC
在上週駁回中華電信申請,要求補充說明方案內容,中華電信用戶暫時還享受不到這項方
案的好處。
以上藍字部分轉自新聞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60703
大家嫌網路太貴,事實是中華電信要「降價」,NCC打回包票,說會導致其他不願投資用戶迴路的民營業者,「跟進降價」並虧錢。而媒體也會「故意」報導說,中華電信獨佔「用戶迴路」導致「網路太貴」 (所以要開放給財團使用),卻不會跟你說那是財團不肯投資才導致「獨佔」,這並非偶然,而是要刻意塑造「適當的輿論環境」,瞄準中華電信民營化後,用自己的錢鋪設的現成光纖迴路(光纖上網的用戶迴路),這就是「裙帶資本主義」(註.5)的部分體現。
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於某次中華電信大降價後,媒體詢問旗下民營固網業者遠傳電信是否跟進降價時:「為了選票要我們 (眾寬頻業者)
降價是不恰當的政策」(註.6)
我們可以看到非常明顯的,NCC無論做什麼,都是在幫民營業者爭取利多。民營業者不願投資基礎建設,NCC幫他們向中華電信爭取免費的釋出基礎建設。中華電信要降價,此舉將會大幅刺激台灣的網路競爭,而且只是個開端,沒關係,NCC出面幫民營業者擋下。
NCC要中華電信成本價出租用戶迴路,據中華電信員工說法將導致年收入減少30%~40%,各位都看到種花和其他業者在固網資本支出上的20倍差距,可用在台灣網路建設的資金就更少了。按照這些財團的既往模式,他們更可能「食髓知味」,更不想作事並繼續將責任推給屆時已相對殘破的中華電信。如為什麼不肯鋪設光纖用戶迴路?很明顯是因為銅線電纜用戶迴路那次開放,他們覺得可以複製相同模式到下次,即今天的光纖用戶迴路。
↓這則推文說明了一切
推
www5566:平常噓種花跟挺他不被**(罵人)廠商染指是兩回事 07/31
07:58
請問NCC憑什麼要民營化的企業,開放使用自己的錢建設的資源,以成本價給別人用?對私人企業能這樣嗎?就是看準中華電信官股持有比例最高,官股代表政府和背後的納稅人血汗錢,政商關係玩的就是傷害政府和全民的財產,目前中華電信每年都上繳幾百億給國庫
(用納稅人錢?那是反過來政府送錢給他們)。平常罵中華,跟挺他不被不願自己建設的廠商染指,是兩回事。
問題.3:法規是否有要求他們投入怎麼樣的建設?(壓軸好戲開始了..)
共三家民營業者投入固網業務,根據《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22條和22-1,按規定必須在六年內提供100萬固網門號,包括用戶迴路的設備。法規原話太長,關鍵字句節錄如下,:
「申請經營,於有效期間內,應之市內網路用戶門號或用戶通信埠(port)或用戶門號及組合之系統容量。」
「一、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申請者:至少一百萬門號。」
「前項門號及通信埠之建設,應包括交換設備及連接用戶終端設備之「用戶迴路」。用戶迴路應具備雙向傳輸功能並應至少建設至路邊接線箱(Curb)或到戶。」
顯然民營業者全都跳票了。(法規全文,註.3)
問題.4:各家網路業者最初的資本額是否不足以建設固網呢?
因為建置固網很花錢,政府對有意願切入的業者制定了400億資本額的門檻,三家業者共募集約2000億資金,東森寬頻657億元、新世紀資通475億元。其中台灣固網募集了922億元,並說要增加資本額到1000億元,還表示將透過遠高過另外兩家業者的資本額,逐步整合並成為業界龍頭,和同時期資本額965億元的中華電信抗衡。(來源註.7)
而中華電信1996年成立時(民營化),資本額為964.77億元,數據來源wiki。
我們都已經看到這四間業者對台灣其後的網路建設貢獻有天壤之別,民營業者當初募集的資金甚至超過中華電信實收資本額,時至今日卻只能,也只想透過「裙帶資本主義」(註.5),包括發動輿論壓力意圖取得中華電信現成的「用戶迴路」,媒體也很配合財團演出,導致一般人常以為中華電信竊佔國有財產「用戶迴路」。目前3045台灣大股價、EPS
(每股盈餘)、ROE (股東報酬率) 都比2412中華電高,ROE部分是因為中華電信「相對」投入太多資本建設。
問題.5:背後政、商關係如何呢?
三間民營業者募集資金之初,因400億門檻極高,於是大量發行非法「股條」並成為全民運動,大量立委涉入
(註.8),甚至拿來犒賞樁腳用作選舉經費。隨後引來調查局介入調查而停止,鬧的沸沸揚揚並驚動時任行政院長唐飛特地下達三項指示,成為當年行政院推動掃除黑金的重點工作(註.9)
名詞解釋:「股條」,未上市公司的優先認股憑證。拿出來賣是違法的。
不久後隨即傳出民營業者並未立即將資金投入固網建設,而是挪作他用,媒體大篇幅報導更一度傳出檢調介入偵查 (來源註.10)。不久先後爆發台灣固網主導者(註.3)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 (俗稱太電)
遭孫道存掏空171億元、王又曾掏空亞太固網(原東森寬頻)272億元等大案。(難怪我以前用東森寬頻的同學一直哭妖斷線+LAG...)
亞太固網掏空案為力霸掏空系列案件之一,且受災最嚴重,政府曾破天荒進住亞太固網。
當初亞太固網
(原東森寬頻) 發放不合法的「股條」時,還找了台鐵以資產作價80億之多,因此大量透過旗下事業、員工、台鐵上萬員工和立委認購「股條」,>>>>許多「媒體人」到銀行結清帳戶也要買<<<<(註.11),其中認購的立委很多還是無本生意,認購甚至有上萬張並且轉售的價格層層升高,早期有立委認購3元利潤最高,10元面額轉售給樁腳可能到達15~18元,再轉售給一般民眾就可達24元,一個立委只要代銷達上萬張,就可能賺進1億元的利潤,台灣固網和新世紀資通也有立委「們」上門要求認購、代銷「股條」。(來源註.12)
亞太固網掏空案爆發後,引來檢調徹查,當初介入購買股條的藍綠立委「們」人人自為,部分當初靠權勢介入亞太固網「股條」的立委們不甘股價滑落套牢,便威脅第二大股東台鐵 (看準納稅人和政府資產) 將「股條」買回,在立法院質詢台上猛烈炮轟台鐵官員並以砍預算為要脅,私下卻與對方交涉要台鐵買回被套牢的亞太固網「股條」,藍綠立委皆涉入
(註.12)
政府接管亞太固網後,台鐵成為最大股東 (註.13),台鐵並於三年後的2010年負債突破1000億大關,更要求外界同意自己處分資產抵債。比對亞太固網掏空案前後台鐵歷年虧損,2005年73.3億,2006年96.8億,2007年不正常的激增至146.9億,2008年和2009年虧損降至皆為115億元 (來源,註.14)。2007年台鐵虧損激增時,正好是亞太固網掏空案偵結時,也是立委們逼台鐵買回已滑落套牢的亞太固網「股條」的消息傳出時,當中的關係如何頗引人注意。
(用我的話來說:!)
而在亞太固網掏空案爆發前,非法買賣固網股條案就已經在政壇上掀起軒然大波,如2000年親民黨立委劉文雄,曾在媒體上公然宣稱「涉入股條買賣的立委應進行司法調查,非經立委同意的助理涉入買賣也應立即解聘」;各黨都作過類似宣示。(註.15)
「立院史上最大弊案」,2005年台北縣長選戰時,李文忠如此稱呼固網股條案,並再次成為攻防焦點,民進黨籍候選人羅文嘉和立委李文忠,指控國民黨即候選人周錫瑋是「股條立委」。遭指控的周錫瑋也極力撇清,他承認買股條,但堅稱是合法購得。羅文嘉說,固網業者的股條按照立委行情會有不同的配額,行情好的配額多到1~2百萬股都有,而周錫瑋是第一批擁有股條的立委之一。周錫瑋則堅稱他的股條早就賠光了。(註.15)
更早之前還爆發出黑道介入股條買賣,收取高額仲介費並恐嚇「你老婆的命只值20幾萬嗎?」此案於2000年8月17日,藉由親民黨籍立委陳朝容在立法院成立的「固網股條回收中心」披露,在固網股條風波延燒時再次衝擊政壇。
(註.16)
前立委陳學聖更爆料:「當時立法院沒買固網股條的人不到10人!」很多立委的辦公室就是「股條配送中心」,立委助理就是兜售員,買不到股條的立委還會設法探詢貨源。立委賴士葆自稱是少數未墮落者,並稱有人問他要不要買,每股買10元賣13元,投資一億現賺3000萬!
(註.17)
2000年時,據一名參與「固網股條回收中心」的陳姓資深國會助理透露,民營固網業者八百億的股本,不算台鐵的80多億,保守估計從立法院「批售」出去的股條、股票,約在50億到80億之間,「保守」估計。(註.18)
日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部分中華電信員工,誤會要求中華電信釋出用戶迴路案是他做的決定,但實際上在前政務委員「張進福」任內即已完成。而「張進福」,日前接任元智大學校長,交接典禮由元智大學董事會董事長「徐旭東」監交。(註.19)
「徐旭東」即民營固網業者「遠傳電信
(原新世紀資通)」,也是遠東集團的接班人兼董事長。此人名言:將暫停遠東集團一切在台投資!(註.20)
此人集團旗下的"ETC"也存在著爭議
綜觀以上,我們可以知道這些財團龐大的「政治後台」如果不是民營業者打從一開始就把NCC的反應置於自己公司生存發展的「可控因素」,他們如何「敢」身為固網公司,我們幾乎一切的建設卻都來自中華電信一家?如果是公平、正常的競爭,有無可能如此?當初的兩千億資金花到哪了?法定六年內100萬門號含用戶迴路怎麼避開的呢?
問題.6:為什麼「『媒體』輿論」一向對準中華電信?
PTT的「『網友』輿論」卻一向反過來在用戶迴路上挺中華電信,並且挖出一堆真相和資料,mobile01在這次用戶迴路的討論上也一面倒向中華電信
(來源,註.20)。
推 www5566:平常噓種花跟挺他不被**(罵人)廠商染指是兩回事 07/31
07:58
本章節和後續章節,將揭露媒體本議題的「愚民洗腦」手法,很多人提到「政商」關係,卻忽略有時候是「政商『媒』」關係,此時他們的報導並非出於事實,而是要建構閱聽者某種對他們有利的意識形態,就跟他們以前處理政治新聞的手法一樣。(特別感謝羅淑蕾立委,在我正愁尋找材料下筆很麻煩時的雪中送炭。)
(聲名:本文無在缺乏證據之情況,具體指名某某人怎麼樣,故僅為評論公眾人物言行之權利行使,不涉及誹謗刑責。任何據此對本人提告者,本人將反告誣告,錢多權高但賠的也多。)
這些財團都在台灣的富豪排名榜名列前茅,而台灣仍是個儒家式「裙帶資本主義」的社會,不只跟NCC打好關係,你就能享有上述特權,跟媒體打好關係也同樣適用。
本文《問題5》章節提到立法院2000年的股條買賣盛況,多篇報導也提及「資深媒體人」購買了東森寬頻 (亞太固網) 股條
(來源,註.21、註.10)。以當年的盛況且沒有限制股條買賣的廠家,這些「資深媒體人」當然不可能不會購買新世紀資通和台灣固網的股條。
我們不知道媒體和財團的這些老闆、股東之間的確切關係,因為根本沒有公開資訊可查,但我們可以從「觀察到的某些『不尋常』現象」,用「逆向分析」的方法,再加上對本地社會文化的了解,來建構出一般人無法得知的資訊空缺這塊。
如果是財團自己講話,無法「帶動輿論」,所以他們必須「假借他人之口」。有許多可疑的現像正好在很巧合的「關鍵點」發生了,並替財團解套,甚至成為他們用戶迴路的「救世主」,牽涉到龐大金錢利益,但涉及刑責我不敢具體點名或講的太仔細,因為根本不會有公開的資料讓一般人看到,於是你無法在法官前對此舉證。
8月3日的報導,NOWnews「羅淑蕾:預算政府編列
現怎可獨佔」,藍字是新聞原話:
羅淑蕾:「在交通委員會的立委羅淑蕾則表示,當初中華電信鋪設網路的費用也是由政府編列預算,為何現在還由中華電信獨享,當然應該釋放出來讓其他業者共享,才能進一步讓人民也分享到利益。」、「現在就是因為每個業者都需要付頻道費給中華電信,所以才不願降低費率,且中華電信現在已是60%民營,又都是財團和外資,為何要讓他們賺那麼多錢?」(註.21)
第一句話,難道羅淑蕾不知道用戶迴路銅線電纜早由中華電信出巨資向政府買斷,且國營時期才可以拿政府預算,而這早是16年前了?難道他以為光纖用戶迴路還是16年前的銅線電纜?現在爭議最大的就是光纖用戶迴路。
如果是的話表示我們的立法院的交通委員會,素質差到無法審核國家相關預算,可能根本看不懂文件,應該砍掉重選。但很抱歉,以下資料可證明答案不像,中央社2009年之報導:「上網費多繳?羅淑蕾提案ADSL不得搭售市話」(註.22)
ADSL不用副掛市話絕對是個英明的德政,而且連大多數人沒想到能這樣,作出這決定的NCC和提案的羅淑蕾,對網路絕對有一定程度了解。
第二句話他刻意想讓閱聽者,把中華電信對等於民營財團,卻沒說中華電信每年繳幾百億給國庫,且他們敢這樣狙擊中華電信基礎建設如用戶迴路,就是看準中華電信那35%的官股,若中華電信真是一般財團,對照到政府對民營固網業者的包容、呵護態度,絕對不會有今天局面,羅淑蕾也不會說這段話了。
再比對本文《問題5》章節當年立法院「盛況」,你覺得以羅淑蕾的了解和背景,說出這種違背事實而且「恰好」是幫財團爭取利益的話,會是「巧合」嗎?又或者是在替某些人發聲呢?
如果是,那麼要達到這點就需要媒體配合,否則媒體如果附加類似本文提供的資料,誰還會相信如上例羅淑蕾的講法?
關鍵還是在媒體負責的這塊:操控閱聽者能得到哪些資訊,選擇報導哪些人的話,忽略哪些資訊或哪些人,下什麼標題。接著就能達到這個目的:>>>>>>讓一般人在缺乏足夠、完整的正確資訊情況下<<<<<<,產生某種觀念,甚而慢慢形成某種對他們有利的意識形態。
這種手法在他們報導政治新聞時司空見慣,而且從來只有在涉及到媒體的既得利益時,才會「大量」出現,因為這是一種建構在欺瞞本質上的「刻意引導」,對閱聽者缺乏尊重和責任心。
所以看了上述羅淑蕾8月3日談話報導的一般閱聽者,在其他似是而非的報導「掩護」下,就很容易被引導至這樣的結論:「現今的光纖仍是16年前國營時期鋪設的用戶迴路」。這顯然不對,卻很多人信以為真,因為他們無法從媒體上得到光纖和銅纜於用戶迴路上的差別、以及民營化後不會拿政府預算鋪設用戶迴路等資訊。
單論一個例子可能是偶然,但如果到處都是這樣的案例時,是否便為刻意操作?我們接著看下一章節例子,請問你知道政府為協助民營業者打破用戶迴路由中華電信獨佔的局面,有過一個「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嗎?
問題.7:民營業者宣稱台灣環境鋪設網路成本過高,政府是否有補助,媒體如何報導?
「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2003年由行政院長游錫堃宣布,2005年立法院通過,因為民營業者抱怨台灣環境佈建自有線路的成本高,所以政府耗資300億,建設用能讓網路業者鋪設線路的「管道」,可供鋪設如「用戶迴路」(最後一哩,last mile),規畫用意即是要「打破中華電信用戶迴路的獨佔 」。
下面藍字為轉貼一則相關報導
監察院指出,預計興建長度6,000公里的寬頻管道,至2009年2月雖已完成約75%,但民營
固網業者租用意願不高,導致營運績效不彰。由於實施電信自由化政策後,民營固網業者
受限於地方自治權限、既有電信管道近乎飽和,加上中華電信於用戶迴路市佔率高達97%
,成為產業發展瓶頸,行政院遂透過行動M台灣計畫,投入興建寬頻管道,以供其他民營
業者租用,希望打破中華電信獨佔優勢,然業者實際租用僅約1,800公里,執行績效明顯
不彰。
http://www.digitimes.com.tw/tw/things/shwnws.asp?CnlID=&id=0000135011_O6H13YMI05H6NL20FR0RH
真正的問題癥結是民營固網業者租用意願不高,政府出資300億鋪設6000公里的管道,民營業者只肯租用1800公里。內文所提到的「意願低落的理由」也跟中華電信無關,不過卻刻意安插許多說中華電信獨佔用戶迴路的言詞。猜猜這新聞用什麼標題?「中華電信再度成為箭靶」。這如果不是故意要讓閱聽者被誤導,就是記者的意思為「中華電信透過念力使得民營業者缺乏意願」,所以是中華電信的錯。
這就是俗稱的「標題殺人法」,通常現在政治新聞上,用來攻擊媒體討厭的對象,常伴隨著媒體的既得利益出現如政治立場,若普遍的、長久的出現在民生經濟議題就相當不尋常。
這篇報導的內文,也是故意把閱聽者引導去注意中華電信的「用戶迴路」(財團垂涎的目標),即便和問題成因缺乏足夠關聯性。
上述的1800公里,事實上只有877公里是固網業者租用
(註.24),其餘公務佈纜492.9公里,第四台業者布纜458.8公里,這篇報導並未提及公務佈纜,提到第四台時也只有說「錯過雙線佈纜時機」,所佔篇幅也僅一句話。而提到「業者租用1800公里」的位置,接在「希望打破中華電信獨佔」之後,致使閱聽者無可避免會產生「固網業者租用1800公里」的誤解,實際上卻僅877公里。
記者是否有意藉此誇大民營固網業者佈建自有用戶迴路的意願?或是避免877公里過少的租用里程,會使閱聽者對民營固網業者投資意願產生懷疑?若為單一錯誤,或可解釋為偶然。但疑似出於相同動機的錯誤一再發生,且存在某種「大環境」,便難以用偶然解釋。
監委此份糾正案文中並未對財團是否缺乏投資建設意願進行檢討,而是假定其有意願投資,但存在某種因素如政府諸多疏失包括「專業性不夠」、「對外國情況瞭解不夠」、「未考量到市內既有管道的重復建設」,導致管道不好用等類似理由。(os:
說了一大堆都沉長的官腔跟廢話....看了好久才看到一點點點真正的內容,也許這就叫作「公文」吧...= =")
不過據中華電信員工私下對筆者透露,他們的管線和M台灣寬頻計畫的管線「是一樣的」,也就是財團哈中華的管線哈的要死,換了個名號就變成不適用,所以財團不想用了,故此說明顯存在瑕疵。
而且我們翻開當初M台灣寬頻管道規劃書,便可發現裡面對各種寬頻資料,甚至「各國網路狀況」,都有很詳細的研究和分析,甚至規劃書的「專業性程度」,到了一般沒有網路背景者根本看不懂的範疇。裡面可看到2005年的資料。
http://duct.cpami.gov.tw/intro/Doc/A_002.pdf
並且在「市內既有管道存在」的情況下,財團原先的理由是「台灣環境佈建自有線路成本過高」,所以才有了《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
綜合以上所說,監委這些理由都存在爭議性,且刻意忽視財團的投資意願,比如連審視他們每年投資在行動通訊業務和固網業務的資本支出都沒有。
《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無可避免會讓人質疑財團的投資建設意願,所以監委此份糾正文諸多爭議性理由,並刻意忽是財團投資意願因素,是否存在著幫財團「解套」的動機?對照到本文《問題.5》敘述的「政商關係」章節,是否存在某種類似關係?
→ yesonline:管道放著養蚊子. 民營業者遊說官員施壓中華電信比較划算 07/31
10:23
《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最終結局:管線建好了,財團仍不願鋪設線路,耗資300億的計畫,成了浪費納稅人金錢的失敗計畫,敗筆即是民營業者根本不想租用以鋪設自己的線路如用戶迴路。
財團宣稱是因為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管線「過於偏僻」,以至於不符合他們需求。
中華電信員工私下透露說法為,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地方政府為了日後能有效發揮效益,不可能「都」建在偏僻的地方,且其管道和中華電信的管道是一樣的。筆者上網查詢自家縣市的M台灣管道鋪設街道,發現全是人口最稠密的地區之一。
媒體也幾乎「不敢」提及M台灣寬頻計畫,導致一般人幾乎從未聽聞,儘管缺乏民調數據說明這點,但卻有現成證據,就是本文後的回文一面倒說自己現在才終於知道。是否媒體擔心提及本計畫,將導致一般人對財團投資自有線路意願起疑?
新聞即便偶然報導M台灣時,多數也是批評其管線不可用,讓一般人以為M台灣的管道不可用,以便替財團解套。可是民營業者自己卻租用了1800公里
(固網業者僅佔877公里,註.24),而且宣稱管道不適用的理由,並沒有被自己否定。又中華電信員工對筆者透露其管道和中華電信使用的「是一樣的」,財團聲稱其管道不可用,卻超哈中華電信的,明顯存在矛盾。
總論以上兩例,請問,當你跟著媒體一起罵中華電信又貴又慢時,你聽了幾次「用戶迴路獨佔」?那請問你聽到的時候,你是否能從媒體上得知以下片段,如果有,那是否很少見?
1.用戶迴路從來就是開放的,即便你不知道銅線電纜早賣給中華電信,也該覺得奇怪,中華電信國營時期早是16年前的事情,怎麼可能現在的光纖還在用16年前的線路?
2.是否有任何關於「財團投資建設意願低落」的消息,比如財團沒用戶迴路是因為他們不肯鋪,除了來自中華電信方的說法?
(如果你沒從網路上看到某些片段消息,你只會覺得是中華電信是在找藉口,故報導出來不存在傷害能力)
3.媒體有沒有跟你說,中華電信鋪設光纖用戶迴路時,民營固網業者早就存在好幾年了,為什麼財團沒和中華電信一起鋪,而是直接要拿中華電信的現成光纖?且法規一開始就有要求他們鋪?
4.媒體有沒有跟你說,當初民營企業共籌資到了2000億資本,甚至台灣固網曾說要逐步整合成市場龍頭並和當年資本額964億元的中華電信抗衡?為什麼我們今天絕大部分的網路建設都來自中華電信一家?
5.媒體敢不敢讓你知道政府曾經出300多億幫民營業者鋪設管線
(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以解決用戶迴路問題? (偶爾有,但報導角度為拿出來罵,讓人以為這個管線不可用)
如果有,那有沒有拿其管道來和中華電信的管道比對?
6.媒體敢不敢讓你知道,這次他們「狙擊」的用戶迴路,是中華電信民營化後自己鋪的光纖,難道民營化後還能跟政府拿錢嗎?(從本文後的回文,不少人還真以為可以)
雖然缺乏相關民調數據,說明一般人是否知道這些「足以產生懷疑」的片段資訊,但現成的證據就在本文之後的回文,幾乎都自稱「我現在才終於知道有這些事情」。
也就是說,凡是能讓你對民營業者投資意願感到懷疑的,媒體上不是不會出現,就是「幾乎」不會出現,最多是「偶爾」出現一下,並且「淹沒」在更多指控中華電信用戶迴路獨佔導致一切問題的「絕對多數」報導下。
如本文《問題6》、《問題7》兩章節所舉的例子,即便缺乏足夠關聯性,媒體報導時仍要強行劃上等號,將閱聽者導向「中華電信獨佔『用戶迴路』」故導致這一切的結論和觀感。
對照到本議題,這即是財團要取得中華電信現成「用戶迴路」所需要「營造」的「輿論環境」。若是缺乏媒體配合報導,絕無達成可能。這些媒體也只是把他們平常報導政治新聞的手法,帶到本民生經濟議題而已。
若你為這類媒體的忠實閱聽者,當你明瞭這一切後,你覺得對方是否尊重你,並對你有責任心呢?如果你覺得不是,那你是否覺得對媒體來說,財團比你這位閱聽者還重要?
媒體段結論:
綜觀本文《問題5》、《問題6》、《問題7》,特別是上述的現成證據「本文之後的回覆,幾乎一面倒說『我現在才知道』」,呈現出非常明顯的事實;「媒體刻意長期用控制閱聽者能獲得哪些資訊的手法,引導閱聽者至財團所需要的結論,且理由違背事實」,以至於大多數人在見到本文所提供的事證後,輕易的扭轉長久以來所「被」建構的「意識形態」。
通常要扭轉他人的意識形態,在此類討論裡,幾乎屬於不可能的範疇,所以這只代表一種可能:媒體建構他們「意識形態」的理由基礎,錯誤太多,以致於太容易戳破並扭轉。
所以我們可以發現非常明顯媒體和財團之間,存在某種彼此牽動的關係,且「優先次序」甚過媒體之於自己的客戶「閱聽者」之間的關係,而其中又涉及官員和民代的「協同合作」。
筆者並不認為媒體長久此舉對閱聽者是負責且尊重的,光看他們「建構意識形態」的理由有多容易被戳破,並扭轉「被建構者」的意識形態,就可以知道他們是用什麼態度看待自己的客戶即閱聽者,所以才會長久以來提供這樣品質的資訊,又是出於什麼動機。
我們看看民營業者投資在固網上的資金額度便可知曉,答案呼之欲出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8679
據了解,中華電信內部對部分修法內容相當反彈。針對NCC要將中華電信建置的
光纖網路以成本釋出其他業者租用,中華電信認為,民國88年開放固網業務競
爭時,共開放三家新業者,三家都有自建光纖網路義務;但近三年每年固網投
資,其他兩家都只有10多億元,只有中華電信投資達200多億元。
↑相差20倍的固網投資金額。某間並列第二的民營業者,某年度資本支出,行動通訊部分為46億元,固網業務為12億元(項目為雲端和海纜),相差近四倍。我都不用作什麼,就有東西能用,那何必花錢呢?
問題.2:NCC是如何協調中華電信與民營業者的競爭關係呢?
雖然對中華電信用戶而言,免費昇速方案有利於消費者權益,但因為中華電信免費昇速方
案等於變相降價,不利於其他
ISP業者與其競爭,加上考量到服務品質維持的問題,NCC
在上週駁回中華電信申請,要求補充說明方案內容,中華電信用戶暫時還享受不到這項方
案的好處。
以上藍字部分轉自新聞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60703
大家嫌網路太貴,事實是中華電信要「降價」,NCC打回包票,說會導致其他不願投資用戶迴路的民營業者,「跟進降價」並虧錢。而媒體也會「故意」報導說,中華電信獨佔「用戶迴路」導致「網路太貴」 (所以要開放給財團使用),卻不會跟你說那是財團不肯投資才導致「獨佔」,這並非偶然,而是要刻意塑造「適當的輿論環境」,瞄準中華電信民營化後,用自己的錢鋪設的現成光纖迴路(光纖上網的用戶迴路),這就是「裙帶資本主義」(註.5)的部分體現。
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於某次中華電信大降價後,媒體詢問旗下民營固網業者遠傳電信是否跟進降價時:「為了選票要我們 (眾寬頻業者)
降價是不恰當的政策」(註.6)
我們可以看到非常明顯的,NCC無論做什麼,都是在幫民營業者爭取利多。民營業者不願投資基礎建設,NCC幫他們向中華電信爭取免費的釋出基礎建設。中華電信要降價,此舉將會大幅刺激台灣的網路競爭,而且只是個開端,沒關係,NCC出面幫民營業者擋下。
NCC要中華電信成本價出租用戶迴路,據中華電信員工說法將導致年收入減少30%~40%,各位都看到種花和其他業者在固網資本支出上的20倍差距,可用在台灣網路建設的資金就更少了。按照這些財團的既往模式,他們更可能「食髓知味」,更不想作事並繼續將責任推給屆時已相對殘破的中華電信。如為什麼不肯鋪設光纖用戶迴路?很明顯是因為銅線電纜用戶迴路那次開放,他們覺得可以複製相同模式到下次,即今天的光纖用戶迴路。
↓這則推文說明了一切
推
www5566:平常噓種花跟挺他不被**(罵人)廠商染指是兩回事 07/31
07:58
請問NCC憑什麼要民營化的企業,開放使用自己的錢建設的資源,以成本價給別人用?對私人企業能這樣嗎?就是看準中華電信官股持有比例最高,官股代表政府和背後的納稅人血汗錢,政商關係玩的就是傷害政府和全民的財產,目前中華電信每年都上繳幾百億給國庫
(用納稅人錢?那是反過來政府送錢給他們)。平常罵中華,跟挺他不被不願自己建設的廠商染指,是兩回事。
問題.3:法規是否有要求他們投入怎麼樣的建設?(壓軸好戲開始了..)
共三家民營業者投入固網業務,根據《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22條和22-1,按規定必須在六年內提供100萬固網門號,包括用戶迴路的設備。法規原話太長,關鍵字句節錄如下,:
「申請經營,於有效期間內,應之市內網路用戶門號或用戶通信埠(port)或用戶門號及組合之系統容量。」
「一、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申請者:至少一百萬門號。」
「前項門號及通信埠之建設,應包括交換設備及連接用戶終端設備之「用戶迴路」。用戶迴路應具備雙向傳輸功能並應至少建設至路邊接線箱(Curb)或到戶。」
顯然民營業者全都跳票了。(法規全文,註.3)
問題.4:各家網路業者最初的資本額是否不足以建設固網呢?
因為建置固網很花錢,政府對有意願切入的業者制定了400億資本額的門檻,三家業者共募集約2000億資金,東森寬頻657億元、新世紀資通475億元。其中台灣固網募集了922億元,並說要增加資本額到1000億元,還表示將透過遠高過另外兩家業者的資本額,逐步整合並成為業界龍頭,和同時期資本額965億元的中華電信抗衡。(來源註.7)
而中華電信1996年成立時(民營化),資本額為964.77億元,數據來源wiki。
我們都已經看到這四間業者對台灣其後的網路建設貢獻有天壤之別,民營業者當初募集的資金甚至超過中華電信實收資本額,時至今日卻只能,也只想透過「裙帶資本主義」(註.5),包括發動輿論壓力意圖取得中華電信現成的「用戶迴路」,媒體也很配合財團演出,導致一般人常以為中華電信竊佔國有財產「用戶迴路」。目前3045台灣大股價、EPS
(每股盈餘)、ROE (股東報酬率) 都比2412中華電高,ROE部分是因為中華電信「相對」投入太多資本建設。
問題.5:背後政、商關係如何呢?
三間民營業者募集資金之初,因400億門檻極高,於是大量發行非法「股條」並成為全民運動,大量立委涉入
(註.8),甚至拿來犒賞樁腳用作選舉經費。隨後引來調查局介入調查而停止,鬧的沸沸揚揚並驚動時任行政院長唐飛特地下達三項指示,成為當年行政院推動掃除黑金的重點工作(註.9)
名詞解釋:「股條」,未上市公司的優先認股憑證。拿出來賣是違法的。
不久後隨即傳出民營業者並未立即將資金投入固網建設,而是挪作他用,媒體大篇幅報導更一度傳出檢調介入偵查 (來源註.10)。不久先後爆發台灣固網主導者(註.3)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 (俗稱太電)
遭孫道存掏空171億元、王又曾掏空亞太固網(原東森寬頻)272億元等大案。(難怪我以前用東森寬頻的同學一直哭妖斷線+LAG...)
亞太固網掏空案為力霸掏空系列案件之一,且受災最嚴重,政府曾破天荒進住亞太固網。
當初亞太固網
(原東森寬頻) 發放不合法的「股條」時,還找了台鐵以資產作價80億之多,因此大量透過旗下事業、員工、台鐵上萬員工和立委認購「股條」,>>>>許多「媒體人」到銀行結清帳戶也要買<<<<(註.11),其中認購的立委很多還是無本生意,認購甚至有上萬張並且轉售的價格層層升高,早期有立委認購3元利潤最高,10元面額轉售給樁腳可能到達15~18元,再轉售給一般民眾就可達24元,一個立委只要代銷達上萬張,就可能賺進1億元的利潤,台灣固網和新世紀資通也有立委「們」上門要求認購、代銷「股條」。(來源註.12)
亞太固網掏空案爆發後,引來檢調徹查,當初介入購買股條的藍綠立委「們」人人自為,部分當初靠權勢介入亞太固網「股條」的立委們不甘股價滑落套牢,便威脅第二大股東台鐵 (看準納稅人和政府資產) 將「股條」買回,在立法院質詢台上猛烈炮轟台鐵官員並以砍預算為要脅,私下卻與對方交涉要台鐵買回被套牢的亞太固網「股條」,藍綠立委皆涉入
(註.12)
政府接管亞太固網後,台鐵成為最大股東 (註.13),台鐵並於三年後的2010年負債突破1000億大關,更要求外界同意自己處分資產抵債。比對亞太固網掏空案前後台鐵歷年虧損,2005年73.3億,2006年96.8億,2007年不正常的激增至146.9億,2008年和2009年虧損降至皆為115億元 (來源,註.14)。2007年台鐵虧損激增時,正好是亞太固網掏空案偵結時,也是立委們逼台鐵買回已滑落套牢的亞太固網「股條」的消息傳出時,當中的關係如何頗引人注意。
(用我的話來說:!)
而在亞太固網掏空案爆發前,非法買賣固網股條案就已經在政壇上掀起軒然大波,如2000年親民黨立委劉文雄,曾在媒體上公然宣稱「涉入股條買賣的立委應進行司法調查,非經立委同意的助理涉入買賣也應立即解聘」;各黨都作過類似宣示。(註.15)
「立院史上最大弊案」,2005年台北縣長選戰時,李文忠如此稱呼固網股條案,並再次成為攻防焦點,民進黨籍候選人羅文嘉和立委李文忠,指控國民黨即候選人周錫瑋是「股條立委」。遭指控的周錫瑋也極力撇清,他承認買股條,但堅稱是合法購得。羅文嘉說,固網業者的股條按照立委行情會有不同的配額,行情好的配額多到1~2百萬股都有,而周錫瑋是第一批擁有股條的立委之一。周錫瑋則堅稱他的股條早就賠光了。(註.15)
更早之前還爆發出黑道介入股條買賣,收取高額仲介費並恐嚇「你老婆的命只值20幾萬嗎?」此案於2000年8月17日,藉由親民黨籍立委陳朝容在立法院成立的「固網股條回收中心」披露,在固網股條風波延燒時再次衝擊政壇。
(註.16)
前立委陳學聖更爆料:「當時立法院沒買固網股條的人不到10人!」很多立委的辦公室就是「股條配送中心」,立委助理就是兜售員,買不到股條的立委還會設法探詢貨源。立委賴士葆自稱是少數未墮落者,並稱有人問他要不要買,每股買10元賣13元,投資一億現賺3000萬!
(註.17)
2000年時,據一名參與「固網股條回收中心」的陳姓資深國會助理透露,民營固網業者八百億的股本,不算台鐵的80多億,保守估計從立法院「批售」出去的股條、股票,約在50億到80億之間,「保守」估計。(註.18)
日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部分中華電信員工,誤會要求中華電信釋出用戶迴路案是他做的決定,但實際上在前政務委員「張進福」任內即已完成。而「張進福」,日前接任元智大學校長,交接典禮由元智大學董事會董事長「徐旭東」監交。(註.19)
「徐旭東」即民營固網業者「遠傳電信
(原新世紀資通)」,也是遠東集團的接班人兼董事長。此人名言:將暫停遠東集團一切在台投資!(註.20)
此人集團旗下的"ETC"也存在著爭議
綜觀以上,我們可以知道這些財團龐大的「政治後台」如果不是民營業者打從一開始就把NCC的反應置於自己公司生存發展的「可控因素」,他們如何「敢」身為固網公司,我們幾乎一切的建設卻都來自中華電信一家?如果是公平、正常的競爭,有無可能如此?當初的兩千億資金花到哪了?法定六年內100萬門號含用戶迴路怎麼避開的呢?
問題.6:為什麼「『媒體』輿論」一向對準中華電信?
PTT的「『網友』輿論」卻一向反過來在用戶迴路上挺中華電信,並且挖出一堆真相和資料,mobile01在這次用戶迴路的討論上也一面倒向中華電信
(來源,註.20)。
推 www5566:平常噓種花跟挺他不被**(罵人)廠商染指是兩回事 07/31
07:58
本章節和後續章節,將揭露媒體本議題的「愚民洗腦」手法,很多人提到「政商」關係,卻忽略有時候是「政商『媒』」關係,此時他們的報導並非出於事實,而是要建構閱聽者某種對他們有利的意識形態,就跟他們以前處理政治新聞的手法一樣。(特別感謝羅淑蕾立委,在我正愁尋找材料下筆很麻煩時的雪中送炭。)
(聲名:本文無在缺乏證據之情況,具體指名某某人怎麼樣,故僅為評論公眾人物言行之權利行使,不涉及誹謗刑責。任何據此對本人提告者,本人將反告誣告,錢多權高但賠的也多。)
這些財團都在台灣的富豪排名榜名列前茅,而台灣仍是個儒家式「裙帶資本主義」的社會,不只跟NCC打好關係,你就能享有上述特權,跟媒體打好關係也同樣適用。
本文《問題5》章節提到立法院2000年的股條買賣盛況,多篇報導也提及「資深媒體人」購買了東森寬頻 (亞太固網) 股條
(來源,註.21、註.10)。以當年的盛況且沒有限制股條買賣的廠家,這些「資深媒體人」當然不可能不會購買新世紀資通和台灣固網的股條。
我們不知道媒體和財團的這些老闆、股東之間的確切關係,因為根本沒有公開資訊可查,但我們可以從「觀察到的某些『不尋常』現象」,用「逆向分析」的方法,再加上對本地社會文化的了解,來建構出一般人無法得知的資訊空缺這塊。
如果是財團自己講話,無法「帶動輿論」,所以他們必須「假借他人之口」。有許多可疑的現像正好在很巧合的「關鍵點」發生了,並替財團解套,甚至成為他們用戶迴路的「救世主」,牽涉到龐大金錢利益,但涉及刑責我不敢具體點名或講的太仔細,因為根本不會有公開的資料讓一般人看到,於是你無法在法官前對此舉證。
8月3日的報導,NOWnews「羅淑蕾:預算政府編列
現怎可獨佔」,藍字是新聞原話:
羅淑蕾:「在交通委員會的立委羅淑蕾則表示,當初中華電信鋪設網路的費用也是由政府編列預算,為何現在還由中華電信獨享,當然應該釋放出來讓其他業者共享,才能進一步讓人民也分享到利益。」、「現在就是因為每個業者都需要付頻道費給中華電信,所以才不願降低費率,且中華電信現在已是60%民營,又都是財團和外資,為何要讓他們賺那麼多錢?」(註.21)
第一句話,難道羅淑蕾不知道用戶迴路銅線電纜早由中華電信出巨資向政府買斷,且國營時期才可以拿政府預算,而這早是16年前了?難道他以為光纖用戶迴路還是16年前的銅線電纜?現在爭議最大的就是光纖用戶迴路。
如果是的話表示我們的立法院的交通委員會,素質差到無法審核國家相關預算,可能根本看不懂文件,應該砍掉重選。但很抱歉,以下資料可證明答案不像,中央社2009年之報導:「上網費多繳?羅淑蕾提案ADSL不得搭售市話」(註.22)
ADSL不用副掛市話絕對是個英明的德政,而且連大多數人沒想到能這樣,作出這決定的NCC和提案的羅淑蕾,對網路絕對有一定程度了解。
第二句話他刻意想讓閱聽者,把中華電信對等於民營財團,卻沒說中華電信每年繳幾百億給國庫,且他們敢這樣狙擊中華電信基礎建設如用戶迴路,就是看準中華電信那35%的官股,若中華電信真是一般財團,對照到政府對民營固網業者的包容、呵護態度,絕對不會有今天局面,羅淑蕾也不會說這段話了。
再比對本文《問題5》章節當年立法院「盛況」,你覺得以羅淑蕾的了解和背景,說出這種違背事實而且「恰好」是幫財團爭取利益的話,會是「巧合」嗎?又或者是在替某些人發聲呢?
如果是,那麼要達到這點就需要媒體配合,否則媒體如果附加類似本文提供的資料,誰還會相信如上例羅淑蕾的講法?
關鍵還是在媒體負責的這塊:操控閱聽者能得到哪些資訊,選擇報導哪些人的話,忽略哪些資訊或哪些人,下什麼標題。接著就能達到這個目的:>>>>>>讓一般人在缺乏足夠、完整的正確資訊情況下<<<<<<,產生某種觀念,甚而慢慢形成某種對他們有利的意識形態。
這種手法在他們報導政治新聞時司空見慣,而且從來只有在涉及到媒體的既得利益時,才會「大量」出現,因為這是一種建構在欺瞞本質上的「刻意引導」,對閱聽者缺乏尊重和責任心。
所以看了上述羅淑蕾8月3日談話報導的一般閱聽者,在其他似是而非的報導「掩護」下,就很容易被引導至這樣的結論:「現今的光纖仍是16年前國營時期鋪設的用戶迴路」。這顯然不對,卻很多人信以為真,因為他們無法從媒體上得到光纖和銅纜於用戶迴路上的差別、以及民營化後不會拿政府預算鋪設用戶迴路等資訊。
單論一個例子可能是偶然,但如果到處都是這樣的案例時,是否便為刻意操作?我們接著看下一章節例子,請問你知道政府為協助民營業者打破用戶迴路由中華電信獨佔的局面,有過一個「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嗎?
問題.7:民營業者宣稱台灣環境鋪設網路成本過高,政府是否有補助,媒體如何報導?
「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2003年由行政院長游錫堃宣布,2005年立法院通過,因為民營業者抱怨台灣環境佈建自有線路的成本高,所以政府耗資300億,建設用能讓網路業者鋪設線路的「管道」,可供鋪設如「用戶迴路」(最後一哩,last mile),規畫用意即是要「打破中華電信用戶迴路的獨佔 」。
下面藍字為轉貼一則相關報導
監察院指出,預計興建長度6,000公里的寬頻管道,至2009年2月雖已完成約75%,但民營
固網業者租用意願不高,導致營運績效不彰。由於實施電信自由化政策後,民營固網業者
受限於地方自治權限、既有電信管道近乎飽和,加上中華電信於用戶迴路市佔率高達97%
,成為產業發展瓶頸,行政院遂透過行動M台灣計畫,投入興建寬頻管道,以供其他民營
業者租用,希望打破中華電信獨佔優勢,然業者實際租用僅約1,800公里,執行績效明顯
不彰。
http://www.digitimes.com.tw/tw/things/shwnws.asp?CnlID=&id=0000135011_O6H13YMI05H6NL20FR0RH
真正的問題癥結是民營固網業者租用意願不高,政府出資300億鋪設6000公里的管道,民營業者只肯租用1800公里。內文所提到的「意願低落的理由」也跟中華電信無關,不過卻刻意安插許多說中華電信獨佔用戶迴路的言詞。猜猜這新聞用什麼標題?「中華電信再度成為箭靶」。這如果不是故意要讓閱聽者被誤導,就是記者的意思為「中華電信透過念力使得民營業者缺乏意願」,所以是中華電信的錯。
這就是俗稱的「標題殺人法」,通常現在政治新聞上,用來攻擊媒體討厭的對象,常伴隨著媒體的既得利益出現如政治立場,若普遍的、長久的出現在民生經濟議題就相當不尋常。
這篇報導的內文,也是故意把閱聽者引導去注意中華電信的「用戶迴路」(財團垂涎的目標),即便和問題成因缺乏足夠關聯性。
上述的1800公里,事實上只有877公里是固網業者租用
(註.24),其餘公務佈纜492.9公里,第四台業者布纜458.8公里,這篇報導並未提及公務佈纜,提到第四台時也只有說「錯過雙線佈纜時機」,所佔篇幅也僅一句話。而提到「業者租用1800公里」的位置,接在「希望打破中華電信獨佔」之後,致使閱聽者無可避免會產生「固網業者租用1800公里」的誤解,實際上卻僅877公里。
記者是否有意藉此誇大民營固網業者佈建自有用戶迴路的意願?或是避免877公里過少的租用里程,會使閱聽者對民營固網業者投資意願產生懷疑?若為單一錯誤,或可解釋為偶然。但疑似出於相同動機的錯誤一再發生,且存在某種「大環境」,便難以用偶然解釋。
監委此份糾正案文中並未對財團是否缺乏投資建設意願進行檢討,而是假定其有意願投資,但存在某種因素如政府諸多疏失包括「專業性不夠」、「對外國情況瞭解不夠」、「未考量到市內既有管道的重復建設」,導致管道不好用等類似理由。(os:
說了一大堆都沉長的官腔跟廢話....看了好久才看到一點點點真正的內容,也許這就叫作「公文」吧...= =")
不過據中華電信員工私下對筆者透露,他們的管線和M台灣寬頻計畫的管線「是一樣的」,也就是財團哈中華的管線哈的要死,換了個名號就變成不適用,所以財團不想用了,故此說明顯存在瑕疵。
而且我們翻開當初M台灣寬頻管道規劃書,便可發現裡面對各種寬頻資料,甚至「各國網路狀況」,都有很詳細的研究和分析,甚至規劃書的「專業性程度」,到了一般沒有網路背景者根本看不懂的範疇。裡面可看到2005年的資料。
http://duct.cpami.gov.tw/intro/Doc/A_002.pdf
並且在「市內既有管道存在」的情況下,財團原先的理由是「台灣環境佈建自有線路成本過高」,所以才有了《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
綜合以上所說,監委這些理由都存在爭議性,且刻意忽視財團的投資意願,比如連審視他們每年投資在行動通訊業務和固網業務的資本支出都沒有。
《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無可避免會讓人質疑財團的投資建設意願,所以監委此份糾正文諸多爭議性理由,並刻意忽是財團投資意願因素,是否存在著幫財團「解套」的動機?對照到本文《問題.5》敘述的「政商關係」章節,是否存在某種類似關係?
→ yesonline:管道放著養蚊子. 民營業者遊說官員施壓中華電信比較划算 07/31
10:23
《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最終結局:管線建好了,財團仍不願鋪設線路,耗資300億的計畫,成了浪費納稅人金錢的失敗計畫,敗筆即是民營業者根本不想租用以鋪設自己的線路如用戶迴路。
財團宣稱是因為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管線「過於偏僻」,以至於不符合他們需求。
中華電信員工私下透露說法為,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地方政府為了日後能有效發揮效益,不可能「都」建在偏僻的地方,且其管道和中華電信的管道是一樣的。筆者上網查詢自家縣市的M台灣管道鋪設街道,發現全是人口最稠密的地區之一。
媒體也幾乎「不敢」提及M台灣寬頻計畫,導致一般人幾乎從未聽聞,儘管缺乏民調數據說明這點,但卻有現成證據,就是本文後的回文一面倒說自己現在才終於知道。是否媒體擔心提及本計畫,將導致一般人對財團投資自有線路意願起疑?
新聞即便偶然報導M台灣時,多數也是批評其管線不可用,讓一般人以為M台灣的管道不可用,以便替財團解套。可是民營業者自己卻租用了1800公里
(固網業者僅佔877公里,註.24),而且宣稱管道不適用的理由,並沒有被自己否定。又中華電信員工對筆者透露其管道和中華電信使用的「是一樣的」,財團聲稱其管道不可用,卻超哈中華電信的,明顯存在矛盾。
總論以上兩例,請問,當你跟著媒體一起罵中華電信又貴又慢時,你聽了幾次「用戶迴路獨佔」?那請問你聽到的時候,你是否能從媒體上得知以下片段,如果有,那是否很少見?
1.用戶迴路從來就是開放的,即便你不知道銅線電纜早賣給中華電信,也該覺得奇怪,中華電信國營時期早是16年前的事情,怎麼可能現在的光纖還在用16年前的線路?
2.是否有任何關於「財團投資建設意願低落」的消息,比如財團沒用戶迴路是因為他們不肯鋪,除了來自中華電信方的說法?
(如果你沒從網路上看到某些片段消息,你只會覺得是中華電信是在找藉口,故報導出來不存在傷害能力)
3.媒體有沒有跟你說,中華電信鋪設光纖用戶迴路時,民營固網業者早就存在好幾年了,為什麼財團沒和中華電信一起鋪,而是直接要拿中華電信的現成光纖?且法規一開始就有要求他們鋪?
4.媒體有沒有跟你說,當初民營企業共籌資到了2000億資本,甚至台灣固網曾說要逐步整合成市場龍頭並和當年資本額964億元的中華電信抗衡?為什麼我們今天絕大部分的網路建設都來自中華電信一家?
5.媒體敢不敢讓你知道政府曾經出300多億幫民營業者鋪設管線
(M台灣寬頻管道計畫),以解決用戶迴路問題? (偶爾有,但報導角度為拿出來罵,讓人以為這個管線不可用)
如果有,那有沒有拿其管道來和中華電信的管道比對?
6.媒體敢不敢讓你知道,這次他們「狙擊」的用戶迴路,是中華電信民營化後自己鋪的光纖,難道民營化後還能跟政府拿錢嗎?(從本文後的回文,不少人還真以為可以)
雖然缺乏相關民調數據,說明一般人是否知道這些「足以產生懷疑」的片段資訊,但現成的證據就在本文之後的回文,幾乎都自稱「我現在才終於知道有這些事情」。
也就是說,凡是能讓你對民營業者投資意願感到懷疑的,媒體上不是不會出現,就是「幾乎」不會出現,最多是「偶爾」出現一下,並且「淹沒」在更多指控中華電信用戶迴路獨佔導致一切問題的「絕對多數」報導下。
如本文《問題6》、《問題7》兩章節所舉的例子,即便缺乏足夠關聯性,媒體報導時仍要強行劃上等號,將閱聽者導向「中華電信獨佔『用戶迴路』」故導致這一切的結論和觀感。
對照到本議題,這即是財團要取得中華電信現成「用戶迴路」所需要「營造」的「輿論環境」。若是缺乏媒體配合報導,絕無達成可能。這些媒體也只是把他們平常報導政治新聞的手法,帶到本民生經濟議題而已。
若你為這類媒體的忠實閱聽者,當你明瞭這一切後,你覺得對方是否尊重你,並對你有責任心呢?如果你覺得不是,那你是否覺得對媒體來說,財團比你這位閱聽者還重要?
媒體段結論:
綜觀本文《問題5》、《問題6》、《問題7》,特別是上述的現成證據「本文之後的回覆,幾乎一面倒說『我現在才知道』」,呈現出非常明顯的事實;「媒體刻意長期用控制閱聽者能獲得哪些資訊的手法,引導閱聽者至財團所需要的結論,且理由違背事實」,以至於大多數人在見到本文所提供的事證後,輕易的扭轉長久以來所「被」建構的「意識形態」。
通常要扭轉他人的意識形態,在此類討論裡,幾乎屬於不可能的範疇,所以這只代表一種可能:媒體建構他們「意識形態」的理由基礎,錯誤太多,以致於太容易戳破並扭轉。
所以我們可以發現非常明顯媒體和財團之間,存在某種彼此牽動的關係,且「優先次序」甚過媒體之於自己的客戶「閱聽者」之間的關係,而其中又涉及官員和民代的「協同合作」。
筆者並不認為媒體長久此舉對閱聽者是負責且尊重的,光看他們「建構意識形態」的理由有多容易被戳破,並扭轉「被建構者」的意識形態,就可以知道他們是用什麼態度看待自己的客戶即閱聽者,所以才會長久以來提供這樣品質的資訊,又是出於什麼動機。
問題.8:你是工讀生 ,發完文準備下台領五百塊錢 了嗎?或者你還是親戚朋友是中華電信員工或股東?
不是的,平常罵中華電信,和不願見到它被小氣財團捧走是兩回事,他們就是吃定官股持有比例最高,等於是看準政府和納稅人的財產,而且我很反感媒體故意睜眼說瞎話。我們的社會已經有太多「官商『媒』」勾結等裙帶資本主義的東西了,只要有機會能出點力阻止,我會的,否則我會感到懊悔。
這些民營業者似乎缺乏建設意願,根本就無法構成競爭對手,唯一相對肯投入建設的中華電信也因缺乏競爭,而覺得自己只要作到這樣「就夠了」。中華電信要降價,NCC幫民營業者擋著,加以缺乏價格競爭,網路就貴。再加上「政商『媒』關係」,民營業者似乎覺得只要坐享其成就好了,這還會侵蝕到唯一相對肯投入建設的中華電信的利基,於是形成了今天大家抱怨的網路環境。
請問馬總統什麼時候才開始要查NCC是否收賄呢?為什麼不對那些不肯投入建設的民營業者開罰,而是屢屢怪罪中華電信「太認真建設」?只要不是個智障就知道問題在哪,但有些人就是永遠不管事,或永遠看不到事。
(本文轉貼至"任何地方"都無版權問題不需詢問我,真相是必須讓更多人知道的,但請別忘了第二篇也一起轉,下面連結部分順便轉吧,網址複製過去就可以用了,謝謝~)
不是的,平常罵中華電信,和不願見到它被小氣財團捧走是兩回事,他們就是吃定官股持有比例最高,等於是看準政府和納稅人的財產,而且我很反感媒體故意睜眼說瞎話。我們的社會已經有太多「官商『媒』」勾結等裙帶資本主義的東西了,只要有機會能出點力阻止,我會的,否則我會感到懊悔。
這些民營業者似乎缺乏建設意願,根本就無法構成競爭對手,唯一相對肯投入建設的中華電信也因缺乏競爭,而覺得自己只要作到這樣「就夠了」。中華電信要降價,NCC幫民營業者擋著,加以缺乏價格競爭,網路就貴。再加上「政商『媒』關係」,民營業者似乎覺得只要坐享其成就好了,這還會侵蝕到唯一相對肯投入建設的中華電信的利基,於是形成了今天大家抱怨的網路環境。
請問馬總統什麼時候才開始要查NCC是否收賄呢?為什麼不對那些不肯投入建設的民營業者開罰,而是屢屢怪罪中華電信「太認真建設」?只要不是個智障就知道問題在哪,但有些人就是永遠不管事,或永遠看不到事。
(本文轉貼至"任何地方"都無版權問題不需詢問我,真相是必須讓更多人知道的,但請別忘了第二篇也一起轉,下面連結部分順便轉吧,網址複製過去就可以用了,謝謝~)
註.1:Ettoday
2012年7月27日「強迫開放最後一哩?中華電:要建設時其他家都不來啊」,提及金額為「中華電信民營化上市後,已經與政府完成最後一哩對價,貢獻國庫超過3000億元」,並提及挖馬路鋪設管線時一定知會其他業者,但都沒人來。(這個數字尚不知是否包括政府釋股或歷年股票盈餘或分期攤還,因為從沒有確切數字公布,只知道有這件事)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89258
註.2
(更正啟事):職訓局賴柏洲所著,光纖通信能力本位訓練教材《認識光纖》,2001年12月出版,第10頁,內文「由於光纖的高頻帶寬特性,使得光纖的通訊容量亦相對的提高,非常適合應用於未來的寬頻㆒整體服務數位網路(BroadbandIntegrated
Service Digital
Network:B-ISDN),更可以結合分波多工的技術(WDM)將所有的影像(Video),聲音(audio)及數據(Data)等資訊全部加以數位化,再編碼整合送到㆒條光纖㆗同時傳送,最後到接收端再解多工將各資訊還原。」
筆者詢問具備電腦知識的網友,對方答覆是,xDSL早年可以接「普通非光纖級骨幹」,但ISDN配上「非光纖級骨幹」傳輸品質很差,所以必須搭配「光纖級骨幹」。而ISDN本身和DSL一樣,是用電話線作最終端。所以我小時後記憶中,ISDN在早年ADSL出現於台灣風行前,被稱作光纖應該是確有其事,不過屬較籠統的用法。敝人此處原先之用法為「光纖(ISDN)」
註.3: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公布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第22條
申請經營綜合網路業務者,於網路建設許可證有效期間內,應自行建設之市內網路用戶門號或用戶通信埠(port)或用戶門號及用戶通信埠組合之系統容量,依其申請時程,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申請者:至少一百萬門號。
二、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至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止申請者:至少四十萬門號。
三、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一日起申請者:至少三十萬門號。
前項門號及通信埠之建設,應包括交換設備及連接用戶終端設備之用戶迴路。用戶迴路應具備雙向傳輸功能並應至少建設至路邊接線箱(Curb)或到戶。用戶迴路採用固定無線方式者,應至少建設至基地臺或建築物之用戶端接線箱。
第一項申請人事業計畫書所定建設計畫規劃建設之固定無線方式用戶迴路超過二十萬門號者,其計入系統容量以二十萬門號計算之。
第一項申請人應於其事業計畫書中載明其網路建設規模,門號及通信埠建設之規劃,使用之技術及系統容量計算方式。
第22-1條內容跟上面一模一樣,只是「綜合網路業務者」變成「市內網路業務者」,然後用戶數減少約30%。
註.4:中國時報89年4月3日之報導「台灣固網擬擴充資本額上千億」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87985
註.5:裙帶資本主義,引用wiki的解釋:一個資本主義經濟中,商業上的成功是否取決於企業、商界人士和政府官員之間的密切關係。它破壞公共服務型的經濟和政治理想,民主國家若有嚴重的裙帶資本主義、其民主制度只是空殼子。
註.6:NOWnews
2011年6月15日「中華電降價要跟?徐旭東:為選票降價,不是最恰當的政策」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89576
註.7:同"註.4"。
註.8:中時晚報89年4月3日報導「立委
賣股條 賺鈔票 搶選票」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87968
註.9:工商時報89年8月2日「政院對固網股條採『個案認定』」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87969
註.10:中國時報2007年1月16日,作者為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張緒中:「固網市場的一本爛賬」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87963
註.11:亞太固網股條
「藍綠歷史共業!」 【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2007.01.16
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87964
註.12:同註.7
註.13:資料來源wiki亞太固網條目。
註.14:自由電子報
2011年1月16日「連虧30年!台鐵負債1036億」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89965
註.15:中央社2005年11月25日「李文忠:股條案是立院大弊案
周錫瑋應說明」、蘋果日報2005年15月25日「羅控炒股條 周稱早賠光」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90389
註.16:中時晚報
2000年8月17日「陳朝容:助理收東森股條仲介費 還恐嚇」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90477
註.17:【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07.01.11「當年瘋固網股條 立委是配送中心」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90476
註.18:同"註.10"
註.19:中央社2012年8月1日:「張進福接任元智校長」;經濟日報2012年8月1日:「張善政釋疑/退學條款
動用機率低」
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76&sn=15721941&subbsn=0
註.20:中央社2012年5月7日「徐旭東:暫停在台一切投資」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89233
註.20:我特地準備了一些其他論壇的討論,給大家看看真正的多數輿論站在哪方,其中有些很惡劣的,但我文章沒提及的資料,頗具參考性,以下是直接連結
PTT板眾對於監察院糾正條文護航民營業者的反應(都在罵只想做無本生意的業者)
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76&sn=15687801&subbsn=0
最後一哩早就開放了,某二業者自己不肯作,只想要直接拿中華電信現成線路:
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76&sn=15687948&subbsn=0
民營業者的財報,以及回顧台灣網路業者不願建設只想坑殺中華電信的過往:
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76&sn=15687994&subbsn=0
(Ex.某民營電信業者目標營收739億元,稅後純益130.8億元,每股稅後純益目標為4.57元。今年資本支出64億元,行動部分資本支出約46億元;固網業務資本支出12億元,項目為雲端及海纜)
mobile01關於NCC逼中華電信以成本價租讓自己的用戶迴路的討論串,一樣一面倒罵那些開放超過十年卻不建設的民營業者,目前25頁但中間後面嚴重離題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07&t=2860365&p=1
mobile01去年7月的討論「怎麼會有人去怪其他固網業者?
根本就是本末倒置!」,原本是炮轟中華電信,第一頁尾端開始矛頭轉向「不作建設的民營固網業者」,共36頁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07&t=2253160&p=4
註.21:聯合新聞網
2007/01/14「查亞太固網 套牢藍綠立委哀嚎」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90488
註.22:NOWnews
2012/08/03 「中華電不滿釋出固網 羅淑蕾:預算政府編列 現怎可獨佔」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90791
註.23:中央社「上網費多繳?羅淑蕾提案ADSL不得搭售市話」2009-03-11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90791
下半部
註.24 監察院098000085修正寬頻案糾正案文,原文「惟實際佈纜公里數僅為1,828.7 公里,其中公務佈纜492.9
公里,有線電視業者佈纜458.8 公里,固網業者之佈纜則僅有877 公里」
PTT板眾對於監察院糾正條文護航民營業者的反應(都在罵只想做無本生意的業者)
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76&sn=15687801&subbsn=0
最後一哩早就開放了,某二業者自己不肯作,只想要直接拿中華電信現成線路:
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76&sn=15687948&subbsn=0
民營業者的財報,以及回顧台灣網路業者不願建設只想坑殺中華電信的過往:
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76&sn=15687994&subbsn=0
(Ex.某民營電信業者目標營收739億元,稅後純益130.8億元,每股稅後純益目標為4.57元。今年資本支出64億元,行動部分資本支出約46億元;固網業務資本支出12億元,項目為雲端及海纜)
mobile01關於NCC逼中華電信以成本價租讓自己的用戶迴路的討論串,一樣一面倒罵那些開放超過十年卻不建設的民營業者,目前25頁但中間後面嚴重離題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07&t=2860365&p=1
mobile01去年7月的討論「怎麼會有人去怪其他固網業者?
根本就是本末倒置!」,原本是炮轟中華電信,第一頁尾端開始矛頭轉向「不作建設的民營固網業者」,共36頁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07&t=2253160&p=4
註.21:聯合新聞網
2007/01/14「查亞太固網 套牢藍綠立委哀嚎」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90488
註.22:NOWnews
2012/08/03 「中華電不滿釋出固網 羅淑蕾:預算政府編列 現怎可獨佔」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90791
註.23:中央社「上網費多繳?羅淑蕾提案ADSL不得搭售市話」2009-03-11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90791
下半部
註.24 監察院098000085修正寬頻案糾正案文,原文「惟實際佈纜公里數僅為1,828.7 公里,其中公務佈纜492.9
公里,有線電視業者佈纜458.8 公里,固網業者之佈纜則僅有877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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