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Fw: [聲援文]馬英九應該道歉嗎?我有一些話要說。by 張茂桂

---以下由 野草莓運動: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 轉載---
作者:張茂桂
時間:2008/11/9 中午12時


從六日開始靜坐的學生,要求馬英九、劉兆玄等,因為在陳雲林等訪台期間的部分警察執法過當,侵犯人權的部分要求道歉,也連 帶要求警政署長與國安局局長下台,並修改限制公民表達自由過當的「集會遊行法」的部分條文。

真的要馬、劉須要道歉嗎?為什麼要道歉!?有此必要嗎?

學生靜坐和最近民進黨有關的近一個月來的抗爭,從一開始即有「意義與行動」的區隔;學生們的訴求與靜坐抗爭的法理基礎很清楚,手段界線也很明確,即用「和平與不服從」的方式,進行關於「民主與人權」被侵犯與維護的議題磋商與抗爭:不論手段與意義,都凸顯了我們台灣現代社會的基本文明價值與民主意義。民進黨領導的抗爭時間長,立場光譜廣,雖 然常有固定的口號、但英雄好漢來自四方、各吹各的號,從南台灣推擠到後來的「圍城」,加上自發「賭爛」且難以約束的群眾,經常因為少數人不能和暴力抗爭與個人英雄主義劃清,時而被扭曲,甚至導致更大的嫌惡。

反之,警察為國家「獨佔」之武力,一方面可維護人民正當權益,但卻同時是國家得以遂行其統治,用武力排除反對力量的最大後盾。是以,當警察以任何形式執行公務時,包括在街頭穿盔甲、持警棍、刀片蛇龍、變換隊形運動、進行監視等,不論依據任何法理,哲學立場,都只能站在積極的保護人民正當權益,維護更大的社會公益的立場進行,而在此同一時間,「不同意」的人民,仍須受到憲法以降的各種面對國家武力時的人權保障,對於公權力行使的限制,防止可能發生的「武裝濫權」。少數能為政府使用武力「超過」而進行「開脫」的情形,例如,當已經出現緊急或危難狀況之後,或者被敵國攻擊等已經發生的事實。又或者,此屬最有爭議的部分,為「避免」或「預防」緊急狀況發生的採取的緊急必要作為。因為這是國家的「專斷權力」,由國家單方面發佈裁量,特別容易發生濫權、侵犯人權的問題,故而爭議也最大。例如,國家可藉口已經進入緊急特殊的狀態,對於人民公民權力進行緊縮,並進而打擊政敵,肅清潛在的內部的挑戰者。我們過去曾歷經戒嚴四十年,人民對於這個問題的可能危害,不可以不瞭解、戒慎。

今天發生的問題,幾乎都屬於「後者」:當陳雲林一行來訪時,在很多周邊的地方,「國家武力面對群眾個人時,是否有必要採取如此這般"超過"的武力」?國家武力是否濫權?可以被「為預防的緊急的必要」的理由,而加以正當化嗎?我相信很多人對已發生的一些事情都有困惑,甚至感覺憤怒,「台灣民間司改會」的人權律師也認同,並且已經按鈴申告,甚至連劉兆玄、廖了以等政府官員也都不得不說:「有檢討空間」。但是,如果只是執法技術的檢討,那恐怕毫無必要,因為絕非問題所在。如果是警察的人權教育講習,或許還稍有意義。但最重要的是屬於相關責任政治的檢討。到底是誰給警察指令,誰允許、誰根據什麼判斷、決斷、並縱容過當的武裝行動?簡單講,如果我們還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政府對於反對者的侵權行為,對其身體自由、言論自由的侵犯,比任和一般民間的侵權行為,其對於民主法治價值的影響,更須要被嚴格檢視。今天待檢討的問題,則必定是「政治責任」的檢討問題。如果不看見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其所造成的傷害,將遠遠大於國家形象的傷害,兩岸經貿關係的傷害,而是我們社會中的公平、正義、人權等長久的難以恢復傷害,其政治後遺症之一,很可能就是台灣將在民主化30年後,再度走回「外來統治者與人民」的二元衝突,是真正的「民主倒退櫓」。

很不幸的是,因為受到民進黨圍城流血衝突的一連聳動衝突的影響,今天一些社會大眾與名流人對於學生的訴求不加思索,例如某些「社會「賤嘴」」等,完全不知道議題在哪裡,不敢面對政治責任問題,亂吐唾沫、胡亂瞎評。今天,就算學生受到政黨煽動與利用(並非事實)又怎樣?就算學生受到「野白合運動」人士的影響,「操作野百合」又怎樣?就算學生沒有去譴責民進黨遊行時的暴力群 眾又怎樣?旁參與的老師有政治立場上的偏袒、又怎樣?就算學生曾「無風度」的打斷薛香川的講話,又怎樣?就算學生沒有依照集遊法的規定於七天前提出申請,又怎樣?

這樣說,不表示這些質疑毫無正當性可言, 這些辯論的結果,甚至可能會影響我們對這一個靜坐抗議的正當性的看法。但整體相較於今天的議題:馬英九與劉兆玄所最終負責領導指揮的警察武力,在「保護」陳雲林訪 台期間,為了當一個「好主人」,其不當使用武力對於既有民主價值的傷害,問題的嚴 重程度,須要被正視的程度,又以何者為大呢?我們顯然並不能因為「名流賤嘴」們的 質疑,可以規避此一政治衝突事件中的可能的武力濫權的「政治責任」問題。薛香川在前往「瞭解學生」時曾莫名其 妙地說:「政治是一時的」,這簡直太諷刺、而且說得太好、太棒了。因為今天我們 談的問題,是根本的民主價值維護,憲法統治下的基本人權問題,它絕對超越了一時的 政黨,一時的總統,一時的「江、陳」會,更超越了族群階級問題,只要憲法與國家存在一天,我們大家都必須遵守其意義,這才是我們現代台灣的核心價值。

最後,回到馬英九要不要道歉的問題。上次馬英九道歉,大家印象深刻,他率領吳伯雄等黨部高幹一群人,一再給全國民眾行90度 鞠躬,道歉再道歉,前後七、八次,甚至進而開除惹禍人的黨籍,謙卑的態度得「讓人不得不相信」其真誠。而當時道歉是為了國民黨,後來被譏諷為「四隻小豬」的立委,在選情緊繃時不知輕重跑去謝長廷競選總部去「查問」踢館的事情。那麼比起「四隻小豬」,現在「政治責任」的問題,是否更有道歉的正當性?我們也要提醒,馬總統在520就職時,曾在眾目睽睽之下宣誓要遵守、捍衛中華民國憲法,就職演說時也承諾要做全體台灣人的總 統,現在,如果警察在政府層層的指揮下,以國家利益、緊急預防之藉口,侵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違背了馬英九自己的就職宣誓與一來的政治承諾,他是否要為此道歉?而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首長劉兆玄,是否也應該道歉?情報與武警頭目是否要引咎下台?公民課101的答案,難道還不夠清楚嗎?

--
我是我 提到...
5個月來,馬英九的威權嘴臉一點點的暴露,在張銘清來台,王定宇擦槍走火的嗆聲之後,黨國一體獨裁者的面目終於顯露無遺!

以下這篇文章「台灣人,你乖不乖?」是一個台灣阿嬤真誠的心聲,道出許多人的憤怒與恐懼!

在此,我要鄭告馬英九:台灣人民絕不會讓228重演,也絕不會讓38年戒嚴的白色恐怖回來!我用我的生命發誓!

PS:我是擁有三個孫子的祖母,我每天懷著最溫婉的愛,呵護我所擁有的寶貝。但是,另一方面我的胸口怒火中燒。面對這個荒謬時代、錯亂的社會價值,我有滿腔傷痛與憤怒。忙碌著每天生活必須的點滴之後,夜晚我無法入眠,翻身起來寫文章、發出抗議的聲音。

文/莊芳華 (04-8802037)

每個善良、有人性的人都害怕暴力、唾棄暴力行為。

電視上殘酷與流血的鏡頭,讓我們心驚膽跳、傷心難過。不論民眾還是警察,所有的傷痛都讓我們傷心不捨。畢竟,放下棍棒、警盾、脫下制服之後,這些員警不也是我們的同胞嗎?

半世紀以前的台灣人民,經歷中國國民黨軍所展開的二二八血洗事件之後,對於暴力屠殺的「恐懼心理」,已經怕到深入骨髓了。

台灣人在街頭上追求「民主、人權」運動的歷史,足足超過半個世紀以上。每一場抗爭,都在戒慎戒懼的心態下,努力謹守「和平」防線。我們本來以為,台灣人用「最溫和」的抗爭手段,就贏得了「民主、人權」的豐碩成果,這是一項世界性的驕傲。

哪知道,半世紀以來專門以軍、警、特務勢力「封殺」台灣人民主運動的中國國民黨,在2008年重新取得全面、絕對的權勢之後,立刻露出「黨國獨霸」的猙獰面目,再度動用強大的國家警力,來封殺所有「異議主張」的聲音。

中國人張銘清來到台灣,公然出言恐嚇台灣人,遭憤怒民眾嗆聲、而摔倒的事件發生後,馬政權的司法,以「聚眾滋事」罪名,快速起訴議員王定宇、立刻降調擔任維安指揮的台南市警察局長。

馬政府的動作「既狠又快」,為加速「勒緊」台灣人權,回復黨國獨大的「實力」,對執法員警,祭出「殺雞儆猴」的第一槍。

馬政權這一槍,對於向來「唯國民黨為是」的警察基層,立刻奏效。當中國特使陳雲林來台時,全台灣的警察,立刻被動員武裝起來,成為政權打壓人民的打手,還不惜展現其兇殘手法。

靠台灣人稅金供養的「人民褓母」,瞬間成為馬政權的「御林軍」,棄同胞情、人權愛於不顧,高規格護駕陳雲林,把台灣民眾當作「敵人」看待,以鐵網拒馬、刀片蛇籠、警盾棍棒霸佔公共空間,不准行走、不准發聲;以優勢警力侵擾民宅、商家,所有揮拳、勒頸、棍棒毆打、撕扯、拖拉、踩踏、驅趕的行為,在「上級」授權之下,都成為「合法權力」了。

國民黨,操縱軍、警、特務勢力的本領,向來高明,有其歷史傳承。從1947年二二八事件、1979年美麗島事件、1989年五.二0農運抗爭-------,統治者自導擴大衝突、之後栽贓抗議菁英為暴民,並逕行逮捕、入獄的歷史事件,層出不窮。直到今天在台北街頭,為了給中國特使「做面子」,以強勢警力「圍剿」抗議民眾,激發怒火、逼迫衝突,造成暴力流血,傷者不計其數。(連我的女兒都受傷)

被媒體稱頌為「溫、良、恭、儉、讓」的馬英九,對於缺乏民意支持的「兩岸簽訂協定」事件,虛假、閃躲;對國家主權議題,大玩「稱謂」遊戲,在自己國家接待「外邦使節」,卻還得像個逃犯一樣,東躲西藏、偷偷更改時間計畫,逃避民意,不改其欺騙本質。

但是馬英九面對「反對聲浪」時,卻表現出強人的十足架勢,他兩度拍桌子指控暴民,要求民進黨負全責。

國民黨高層勢力,為了遂其「不符民意」的政治目的,以「國家暴力」硬逼人民「反抗」,造成暴力衝突之後,又發動媒體譴責「暴力份子」,以作為「後續」追殺異議主張者的理由;其陰狠技法,與歷史上的經驗如出一轍。

「殘暴手段」是最嚴厲的警示。「馬政權」採用公然暴力、背後偷襲、司法栽贓等等恐怖手段對付「異議主張」的台灣人,是在試探台灣人的「容忍」極限,今天,台灣人如果讓「恐怖勢力」得逞,往後,就會更乖乖聽話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